第十五条

有效

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后,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旅游、文化、体育项目。

从事旅游、文化、体育项目的,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