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生态园各项管理制度,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加强对生态园从业人员的管理,逐步完善服务设施,改善休闲、健身、游览条件。

进入生态园的游览者和其他人员,应当服从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生态园的有关规定,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地方法规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