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条例/第三章 发展与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六堡茶品牌建设,推进六堡茶的国际互认、品牌评价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六堡茶生产者、加工者申请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等产品质量认证,争创国际国内名牌产品。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