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五项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公民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