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城市供热用热管理条例/第五章 设施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保修期满后,居民热用户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共用供热设施、供热计量装置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居民热用户的户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维护,需要更新改造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非居民热用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