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中心城区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新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建筑及新建的高架桥、人行天桥、道路围栏等市政公用设施,适宜立体绿化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实施立体绿化。鼓励前款以外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适宜实施立体绿化的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空间以及边坡、墙体实施立体绿化。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