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经纪管理工作中,未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