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经纪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涉及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价格评估等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