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