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深化数字化改革,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

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全省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基础网络,提升政务网络承载能力,统筹规划全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和政务大数据中心。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