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重要信息系统运营者应当采购安全可信的网络硬件、软件产品和服务,并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明确提供者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密义务与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