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章 事故责任承担和损害赔偿第四十二条有效学生相互之间的行为导致发生事故且学生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