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犬只管理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