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村(居)民需求开展群众性阅读活动,协助做好其他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