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并公布后,被征收人采取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土地房屋用途,或者伪造变造设施设备铭牌等方式骗取征收补偿费用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