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二节 出租汽车客运第二十七条有效私人小客车提供合乘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私人小客车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公司提供合乘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市交通主管部门实时、完整传输合乘出行相关订单信息。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