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标准化条例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