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五章 农业固体废物第二十九条有效产生废弃农用薄膜和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回收利用和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鼓励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生产者研究开发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废弃物排放量,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鼓励单位和个人设立回收网点,开展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农业固体废物应当分类收集,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管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