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关部门应当配备专门工作力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本单位、本辖区禁毒日常工作。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