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二条已废止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报备工作,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