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公安机关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