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市交通运输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分别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