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宣传。

乘客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守乘客守则。违反乘客守则的,运营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