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本辖区的志愿服务工作,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