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文化第二十八条有效每年三月为全市志愿服务主题月,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推广和成果展示等工作。市和区县(市)应当培育和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选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推进文明宁波、爱心宁波建设。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