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禁止拐卖、绑架、虐待、非法收养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性骚扰。禁止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