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家庭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学校应当聘请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对未成年学生开展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其法治意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