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五章 激励与保障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鼓励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