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