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二条有效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一)更换车身、车架的,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二)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方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三)因灭失、无法使用、质量原因退车换车的,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