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对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和志愿者的培训计划,对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门知识和技能等线上线下培训。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