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和销毁处置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