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以下简称“控烟工作”),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