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九条有效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桥隧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和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