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二十七条有效修改城乡规划,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国家关于城乡规划政策等有关规定,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