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规划研究,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增强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