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其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共用设施的病媒生物实施预防控制,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

住户个人应当按照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的统一安排,做好其住宅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