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第五章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第三十三条有效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预防等知识的宣传,倡导城乡居民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态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