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