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有效对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工作探索中出现失误,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一)符合国家和省确定的改革方向;(二)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义务性规定;(三)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四)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五)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