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建立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工作考核制度,将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本级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