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政府数字化改革,依托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两个健康"集成应用建设,实现涉企事项"一件事"集成、一站式服务,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服务业务协同。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