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西湖龙井茶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