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西湖区人民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编制龙井群体种种质资源保护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