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中医药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在技术咨询、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和督促成员依法开展活动。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