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储备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的防疫物资。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