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促进技术市场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保障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相关工作经费,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技术市场环境。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