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移动源污染防治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和新能源车辆使用率,鼓励货物运输向铁路运输和新能源车辆运输转变,逐步淘汰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旅客运输、邮政以及市容与环境卫生等行业在用老旧车辆。新建各类商业、民用和公共建筑设施,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同步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各类既有的商业、民用和公共建筑设施,逐步配套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