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有效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街道办事处的污水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2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