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二)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三)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四)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五)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1月1日